我校被中共徐州市委、徐州市人民政府授予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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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18-0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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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26日,中共徐州市委、徐州市人民政府发文《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我校获得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”称号。

近三年来,我校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,成立工作机构,召开布置会、推进会,统筹安排,明确任务,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、营造浓厚创建氛围、提升师生知晓度、深化志愿者服务、文明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持续、扎实、有效的工作,各单位不畏辛苦,工作高效,师生文明尚礼、精神饱满,为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了贡献。

今后,我校将再鼓士气、振奋精神,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新起点上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、更实的作风,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为发挥“三个作用”、建设“强富美高”新徐州作出新的贡献。

(供稿:党政办公室)